用铅笔写情书代表什么生肖

“我有病?但是我也有才啊!”|大作家们的小怪癖,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新京报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用铅笔写情书代表什么生肖1

对读者来说,作家是文字背后的上帝,文学世界的创造者。语言和句子具有多少魅力,它们背后的作家也便具有相应的神秘感。而在日常生活中,作家们又的确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说来有些矛盾,因为通常情况下,恰好是那些与常人不一样的怪癖,发生在某个作家或诗人的身上,反而让他们更平易近人,而不再是经典圣殿里的雕像。

这些小怪癖也许会出现在很多人的身上,但由于作家工作性质的不同,导致日常生活和作品间产生了奇妙的反差。而这些话题,也成为文学爱好者津津乐道的趣闻。最近出版的新书《怪作家》,就“暴露”了不少作家写作时的小怪癖。

《怪作家》,(美)西莉亚·布鲁·约翰逊 著,宋宁刚 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2月

早起写作

虽然写作的本质是一项不定时的创作行为,但大多数作家还是非常认真地对待自己的职业,都有着固定的工作时间表。他们并非打字员或抄写员,所谓的工作时间也有大量时间用于对着屏幕或白纸发呆、思考,等待着灵感的到来——当然,也不排除大仲马这种永远都不会停笔的劳模型作家。

大仲马没有固定的时间安排,但这意味着他几乎任何时间都在写作。他在今天经常被人诟病的一点是,大仲马的创作行为更像是开了一家小说工作室,有很多助理和合作者替他捉刀,有些署名为大仲马的作品,究竟是不是他本人创作都非常可疑。毕竟,按照10年创造70部小说、戏剧、非虚构,一生创作出300多卷作品的速度来看,仅凭大仲马一个人实在非常困难。但工作室的存在并不意味着他本人就是个不写作只冠名的幕后老板。

大仲马,因为两部长篇《基督山伯爵》和《三个火枪手》而成为小说富翁。他是个特别有商业头脑,而且很自恋的作家。他在豪宅的大门口刻下了一句经典语录:吾爱爱吾者。

根据各种不严格的数据统计和估算,在任何时代,大仲马都是写作速度和创作量最大的作家——除了创作《在路上》时短暂爆发的凯鲁亚克,其他人则可能直接被他拉开了一个档次。他最快的写作速度可以从一个打赌的故事中领略一二:他曾经和人打赌三天之内是否能写完一部小说的第一卷,结果在最后一天结束的时候,大仲马真的写完了第一卷,笔迹极为潦草,纸张上洒满了咖啡的污渍。

大量的出版计划让大仲马无时不刻不在写作,早晨起床后他的手里就抓着一支笔,吃饭的间隙写作,办差事的间隙也在写作。每天的工作时间都在16小时左右。这让他患上了失眠症。而医生给他开出的药方是每天买三个苹果:在凯旋门吃掉第一个,在奥赛码头吃掉第二个,在玛德莱娜广场吃掉第三个,最后步行回家。

这种治疗方案肯定没什么作用。身体的损害也让大仲马后期没有写出更好的作品。他本人则把这个责任推给了纸张——大仲马有个习惯,要用蓝色的纸写作,后来买不到,就只能用奶油色的纸做替代品。大仲马认为是纸张颜色的变化导致了作品质量的下降。

另一个在早晨写作的法国人是巴尔扎克。不过,不能用“起得早”来形容他,因为他根本就没有睡过觉。巴尔扎克的世界里根本没有昼夜交替这一说,他从晚上一直工作到白天,依靠咖啡保持精力。他坚信一句话:

“睡得太多会困扰人的心志,使其反应迟钝”。

《纽约客》曾经用夸张的手法拍摄过一个幽默短片:《巴尔扎克的咖啡》。在短片中,当巴尔扎克喝完第50杯咖啡时,上午才刚过十点。

大仲马和巴尔扎克都属于“昼夜不分”的类型。而在那些“昼夜分明”的作家里,有不少人也保持着清晨起床写作的习惯。弗兰纳里·奥康纳就是个非常严格的时间表执行者,当大学里的学生们还在睡觉的时候,她就已经坐在桌前写作;每天早晨按时写三小时,每次都会写三页。她一直把这个习惯保持了下去。

西尔维娅·普拉斯可能是起得最早的作家,每天凌晨四点起床——这种生活习惯,如果读过她的诗歌作品的话,应该不难想象。

托妮·莫里森和凯瑟琳·伯特则在五点钟起床。杰克·伦敦是少有的会早起的男性作家,起床时间也在五点钟左右。

尤朵拉·韦尔蒂也习惯早晨醒来后穿着睡衣写作。弗吉尼亚·伍尔夫的起床时间稍微晚一些,大概在每天早上九点进入工作室。其余早起的作家还包括雨果、纳博科夫、W.H.奥登、格雷厄姆·格林

(都在六点钟左右起床)

,C.S.刘易斯、马尔克斯,毛姆则在九点到十点之间起床。

在所有作家里,对起床时间执行得最严格的要数英国作家安东尼·特罗洛普。他每天必须五点半起床。为了这个,他每年要支付五英镑,雇用一个专门唤醒他的仆人。

写作伴侣

光有工作时间还不够,作家们还得有理想

(未必良好)

的写作伴侣和写作环境。

这些习惯,就像巴尔扎克选择了咖啡一样。后人们永远不知道巴尔扎克一天究竟要喝多少杯咖啡,一般的资料显示在50杯左右

(还必须是高浓度的优质咖啡豆)

,但这还没有算他在急切需要的时候直接口嚼咖啡豆的数量。伏尔泰也是个嗜喝咖啡的作家,比巴尔扎克少些,平均每天40杯。乔纳森·斯威夫特和亚历山大·蒲柏也是咖啡的忠实拥趸,然而,蒲柏总是喜欢在午夜的时候喝咖啡,他认为咖啡冒出的蒸气有助于治疗头疼,这让他经常在午夜的时候拉铃把仆人叫醒来给自己煮一杯咖啡,导致人们对这个住户充满怨怒。

英国人则比较喜欢喝茶,例如C.S.刘易斯和塞缪尔·约翰逊。后者曾经写文章捍卫茶叶在英国的流行,并且认为自己是一个“顽固的、无耻的饮茶者,在二十年的时间里,对饭菜兴趣不大,只对泡饮这种令人着迷的植物感兴趣,以至于烧水壶几乎没停下来”。

塞缪尔·约翰逊虽然喜欢“有品位地啜饮茶叶”,但他“对饭菜的兴趣”可能真的是不大。据说,约翰逊吃饭的时候特别“用力”,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恨不得连盘子一起啃掉。喜欢喝咖啡的巴尔扎克同样在饭桌上举止粗鲁,他喜欢大声咀嚼食物,大声说话,边吃饭边把嘴里的碎屑喷得到处都是。

除了咖啡、茶叶、香烟这些最常见的写作伴侣外,另外还有些作家会选择不一样的东西

(或者什么都不选择,像托尔斯泰,不抽烟不喝酒不吃肉,做个严格控制激情的素食主义者)

写下《瓦尔登湖》的梭罗据说是葡萄干面包的发明者,他在湖畔生活时用这种食物打发肚子。弗兰纳里·奥康纳喜欢在写作的时候吃香草威化饼。而短篇小说大师雷·布拉德伯里对冰淇淋十分钟爱,他还会拉上自己的编辑一起,在读校样的时候吃掉大量的冰淇淋。

写作工具

有了写作的伴侣,下一步要准备的则是写作工具。今天,写作者们的写作工具都差不多——一台电脑。人们都在键盘上敲击文字,其中的差异可能只在于电脑型号的不同。而在过去的时代里,作家们的写作工具可谓是五花八门。

大仲马要在蓝色的纸上写作,弗吉尼亚·伍尔夫则将紫色定为自己最喜爱的颜色,她写作时用的是紫色墨水,写情书时用的也是紫色纸张,出版长篇小说《友谊长廊》的时候,内文和装订皮革也统统选择了紫色。刘易斯·卡罗尔也用紫色墨水写作,但这并非出自个人爱好,他在牛津的基督学院教学的时候,就被要求使用紫色的墨水批改作业,后来他写小说的时候也就继承了这个习惯。

兰斯顿·休斯要用亮绿色的墨水写作。吉卜林则必须要用纯正的深黑色,浅了不行。

兰斯顿·休斯的绿色手稿

2018年果麦版《喧哗与骚动》,该书采用了彩色油墨印刷,将不同视角的段落用颜色区别开来并附赠参照色卡。事实上,当《喧哗与骚动》第一次出版时,美国的出版社也和福克纳讨论过这个问题。不过因为成本太高,这个想法只能宣告破产。福克纳遗憾地表示,“希望出版业能进步到可以使用彩墨”。2012年,弗利欧书社终于发行了有着14个不同颜色的特别版。

纸张和墨水之外,作家们对写作的笔和具体场所也有所选择。

铅笔是不少作家心仪的写作工具,因为它可以随时擦除修改。美国作家海明威就保持着用铅笔写作的习惯,曾有传记作家说海明威每天早晨要削20根铅笔,后来海明威本人对这个说法进行辟谣——“也就用掉七支”。

(铅笔之外,他的写作伴侣还包括家里的五十来只不同名字的猫和十几条狗)

约翰·斯坦贝克的写作工具则要复杂一点,铅笔只是个开始。他的桌子上放着整整齐齐的十二根铅笔,用它们来完成初稿。因此,他的手指经常磨出茧,后来编辑送给他圆铅笔来替代六角形铅笔,才减少了这个痛苦。写出草稿后,他再把稿子念给口述录音机听,然后再听录音机的回放,再修改,再把修改过的稿子交给速记员……令人惊讶的是,这居然让斯坦贝克的写作速度越来越快。

杰克·伦敦为了能够写得更快,则选用一种钝钢笔。因为普通的钢笔会让伦敦的写作速度变慢,而钝钢笔可以让他不用担心笔尖面临的各种情况。他会用这种笔一直写作。每天早晨五点准时起床,但不下床,而是用线在脑袋上悬挂便条卡片,他就躺在床上用这些卡片写作。

写作“姿势”

杜鲁门·卡波特也要躺着写作,他甚至将自己称为“一个横向作家”。他几乎是个离不开床与沙发的人。

普鲁斯特和席勒都要在绝对密闭的环境中创作,他们会用帘子把房间遮挡得严严实实,不让一丝光透进来。普鲁斯特甚至不允许仆人随便开窗。而席勒的写作伴侣则是一堆烂苹果,他的桌子里有一个抽屉,里面全都是腐烂的苹果,据他的妻子所说,席勒有意如此,他离不开这种“芳香”,“没有它,他就没法生活或写作”。

《柯莱特》电影剧照。

法国女作家柯莱特在写作时离不开自己养的法国斗牛犬。她会一只观察斗牛犬的毛,从里面抓出一只跳蚤,然后才能开始写作。

劳伦斯

相比于柯莱特从狗毛里抓跳蚤,D.H.劳伦斯的怪癖则更加异常——如果传言是真的。据说劳伦斯经常会脱光衣服,爬到树上去。大多数劳伦斯研究者都将这个说法视为无稽之谈。但可以确定的是,劳伦斯对树有着非同一般的迷恋。他经常在喝醉酒后爬上树,给客人摘些东西。或者在清晨,跑到树荫底下,在膝盖上放一本便笺,寻找灵感。

夜间写作

在白天结束后,一批作家们开始休息,另一批作家则开始了“夜生活”。

鲜有人能做到像福克纳那样将工作时间与写作时间完美契合在一起,他找了份烧锅炉的工作,晚上一边值班一边写作,用他自己的话说,同一份工作,“挣两份钱”。

(他在接受《巴黎评论》采访时说作家最理想的工作就是当个妓院老板,白天写作,晚上纵览人间百态。这个理想后来在他的文学后辈马尔克斯身上得以实践。)

大量的作家根本无法在工作和写作间协调时间,因此只能选择在安静的夜晚创作。卡夫卡是其中的典型,他经常从保险公司下班后写作到次日早晨,然后再拖着疲惫的身躯去上班。陀思妥耶夫斯基也习惯披着毯子在深夜创作。

在选择“夜生活”的作家中,罗伯特·弗罗斯特可谓是最矛盾的一个。也许,他选择在黑夜写作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怕黑,所以在夜晚睡不着觉。这并非没有根据的猜测。弗罗斯特一直患有黑夜恐惧症,直到他十几岁的时候,还必须得在母亲的房间里睡觉。成年后,他也不敢在晚上走进自家大门,必须得有人陪着他,给他先把灯打开。他在诗歌中写道,“我时常盼望我们能有两个月亮”。

他的作息时间甚至影响了周围的物种——因为夜晚活动,上午睡觉,农舍里的奶牛都调整了自己的生理系统,把挤奶时间调整为正午和午夜。

关于奶牛,弗罗斯特写过一首诗,The Cow in Apple Time。

一天结束,作家们写了多少

不管在什么时间段,使用什么工具,以何种姿势写作,一天过去后,作家们总得交出一些成果。而他们的创作速度也可谓天差地别。

大仲马和巴尔扎克这类写作狂人的每日字数几乎无法计算,我们只知道他们一直在写作。凯鲁亚克用了三周不到的时间写完了长篇《在路上》,这个速度让卡波特嘲讽他“这不是写作,而是打字”,他在一张黏连而成的超长打字纸上完成了这项工作,当他把稿件拿给出版社的时候,编辑疑惑地问他这样的纸张该怎么裁剪、修改,凯鲁亚克一气之下直接拿起初稿走人。

《天才捕手》是一部很优秀的电影,但里面有两处细节和现实中不太一样。第一点是托马斯·沃尔夫的身高,他的真实身高接近两米,绝对比电影里要高大得多,这导致他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写作,所以只能站着在冰箱的顶上写东西。另外一处是他在嘲讽菲茨杰拉德的时候说自己每天能写4000字,事实上,托马斯·沃尔夫每天只能慢吞吞地写1800多字,在作家里面连中游都够不上,但他确实能把小说写得很长,而且每天不完成这些字数,就绝不停笔。

在写得快这方面,侦探小说家雷蒙德·钱德勒绝对是凯鲁亚克的支持者,他认为“我写得越快,就写得越好。如果我慢了,那就是我陷入困境了”。在这个信条的支持下,他每天能创作5000字。为读者留下大量作品的科幻作家阿西莫夫同样如此,他每天能写出4000多字,而且总是在身边配上两台打字机,如果其中一台坏掉,就马上换另外一台,绝对不浪费时间。

在这之下,每日创作3000字似乎是大多数作家的标配。其中包括威廉·戈尔丁、诺曼·梅勒、约翰·斯坦贝克等人。斯蒂芬·金和伍德豪斯则在2000字的速度上徘徊。在这项数据统计中,凡是超过每天两千字的,都可以称得上是写作飞快的作家

(不过,诗人并不在这个讨论范围内)

当然,也有作家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乔伊斯是个勤奋的作家,他每天都用纸笔和放大镜工作,然后非常兴奋地宣布,自己在这一天极为多产地完成了——两个句子。多萝西·帕克也是如此,她经常写五个字,删七个字。

对这些作家来说,一天下来,写出负数,也不是没有可能......

本文根据《怪作家》一书整合,经出版方授权刊发。

原作者:西莉亚·布鲁·约翰逊;译者:宋宁刚。

整合:宫子;编辑:走走、李妍

校对:翟永军

用铅笔写情书代表什么生肖2

"你会写情书吗?"今天有一个朋友问我,我当时愣了,现在有人写情书吗,它给我的记忆留在我高中时期,那时懵懂而青涩的初恋都由它来传递。

随着人们进入互联网时代,越来越多的东西被人们遗忘,情感的表达也由书面表达变成了信息交流。相对于手机信息而言,我更喜欢书面表达的方式来传达我的情感,因为我觉得这样更为真诚,更深情。

怎么才能写出一篇感人的情书呢?

首先看你和她到达什么程度了,如果是初始不久,那么你就要写的含蓄些,这样对方才会让对方容易接受。如果是热恋期的情侣,你可以写的直白一点,简单明了的表达你对她的爱。如果你和她已经步入殿堂,处于婚后期,这时写情书就是为了给她小惊喜,营造浪漫。此时我们可以写的抒情些,感谢她的付出和陪伴,让她甜蜜和幸福。

不同的颜色能传达不同的情感,所以说情书的字体颜色的选择也是一种讲究。我们书写情书时,书写常使用蓝色钢笔或黑色墨笔比较好,美观时一方面,蓝色和黑色更能体现出你的真挚的情感。最好不要用铅笔和圆珠笔书写,这样会让人觉得你很敷衍。更不要用红色笔进行书写,它容易让人误会成"断交"的含义。

最后是重点,情书的内容。写情书简单来说就是一种交流,让她明白你的心意,更加了解你的内心世界。所以我们书写的内容,可以是自己的生活,有关她的小趣事,对未来的憧憬,对她的爱恋等等。

情书是一种非常有效的传达真情实感的方式,它可能让你收获一份恋情,,制造属于你的小浪漫,甚至可以解开彼此多年的心结。如果有一天你想收获这些,不妨试试从写一篇情书开始。

用铅笔写情书代表什么生肖3

硬笔字对工作、生活、修身养性都有益,尤其在键盘时代,谁若能写手漂亮硬笔书法足以羡煞旁人,若用一手漂亮字给心爱的妹子写封情书那还得了?

但想要让硬笔字成为书法,就要有书法的要求。

说起练硬笔字,可谓千奇百怪,学现代人的钢笔字就不说了,甚至还有抄印刷体、宋体甚至黑体的。不是所有的硬笔字学习都叫学书法。下面书思为大家整理了些硬笔书法临帖的建议,这样学硬笔字,才叫硬笔书法!

正确的硬笔书法之路

1.临帖尊法

临帖是学习书法的最根本的方法。古往今来,没有一个书法家是不经临习而成功的,没有一个字写得好的人是不经过临帖的。只有临帖,取法唐楷、晋行、汉隶、秦篆等传统的东西,才会有所获。

2.专注坚持

学书首先应师承一家,建立根据地,然后再发展。选定帖后专心致志,认真临习,坚持不懈,直至形同神似。这个时期检验你学习得怎样,首先看临得像不像,再看笔法笔意。

3.博采众长

当对一本帖或一家书体临习达到形同神似之后,就要广涉其他好帖,取其营养加以吸收消化,融会贯通。

4.字外功夫

练字的同时经常要多读书,多掌握方方面面的知识,加强自身修养。总之一句话,加强字外功夫的训练。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自己的风格,便自成一家。

学硬笔为何要临古帖?

1、书法审美由传统书法建立,硬笔书法不能背离。传统书法建立起了千年共识的书法审美标准,因形成美丽的“定势”,硬笔书法审美标准当然是要跟随的,否则就不能称之为书法。

2、传统书法字帖养分多。书法法度是传统古帖书法建立的,硬笔字都是从毛笔字里面吸取养分的。尽管钢笔字退化了大量毛笔字的笔法,但是以结构、提按等大量营养,依旧保留。

3、结构法度在古帖。用钢笔临古帖最主要的是学习结构,在于模拟毛笔运笔轨迹,字体间架结构等,提按也可以通过钢笔的弹力去解决。

4、书写习惯的培养

你既然热爱书法,有一天你还得学毛笔字,你要回归,你就不能积累太多硬笔的书写习惯,尤其是不能学习个人风格很浓厚的字,比如“庞字”。积累了太多“恶习”的话,原本纯净的书法灵性就几乎被扼杀了。

图/水性笔临《灵飞经》

硬笔临帖选帖

1、楷书入门。首选《灵飞经》,或王献之《十三行》,赵孟頫《道德经》等小楷,这些小楷容易上手,且古意十足,结构精良,笔法营养丰富,应是首选。有位思友用钢笔练习褚体也不错,提按有致非常出彩,大家也可一试。

2、楷书升级 。硬笔入门后,颜体和柳体也可以考虑,然后再考虑高难度的比如欧体、虞体等,这些对于硬笔而言,已经不再是满足基本的使用了。

3、行书方面,推荐临写二王的《兰亭序》《圣教序》,或唐寅的《落花诗册》等也不错。主要注意对行笔及结构的练习,至于折笔、顿笔留意即可,不必刻意学之;

图/临《圣教序》可优化硬笔结构

那么,学习硬笔书法如何临帖?

1、选帖以古帖优先。如果有意练习楷书的话,可以考虑临摹《灵飞经》。 如果对行书练习有兴趣的话,对初学者来说,比较推荐的还是笔画明朗,法度严整的行楷吧。所以在行书方面,我的推荐是陆柬之的《文赋》。

2、杜绝“字模”,所谓字模就是用硬笔字在凹槽里写,这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低级办法,甚至还有很多恶习隐患。

3、不建议“摹”。

硬笔字不建议拿透明纸摹写(毛笔书法倒可以),硬笔字比毛笔字更注重结构,而描摹更多是毛笔字的用笔练习,硬笔字的描摹效果甚微。

4、以米字格来对临字帖,这个方法可取。

尽量做到每个笔画的位置和大小一致,每个字练习上百遍,写完一本字帖,然后从头继续开始,如此反复,直到不看字帖,也能把每个字写的很像就算成功了。

5、练的多不如练的精。

不要着急一下子把所有字都练完。甲乙两人同时练字,甲精临100个字,远比乙粗临1000字要好的多,即使甲有900字没有临过,但写起来也会比乙好。

6、工具的选择很重要。

铅笔,笔画粗细表现力极强,初学者利器,高手的玩具;圆珠笔,不好用,果断丢弃;钢笔,是硬笔书法之王道,挑支好的,好好熟悉它,融为一体;中性笔,性价比最高,易掌握,表现力也强,可以使用。

7、不要过于指望书法老师和教程,不要纠结天赋有限,重要的是多用心练习,坚持就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