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天使代表什么生肖

蘑菇的“五十度毒”,到底有多厉害,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澎湃新闻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秘密天使代表什么生肖1

龙·利特·伍恩

【编者按】蘑菇是一种常见的生物,它出现在森林里、公园里、灌木丛里、博物馆里,甚至可能出现在饭桌上,但你听说过蘑菇还可以治疗悲伤吗?

作者龙·利特·伍恩接触蘑菇的初衷很特别,那是毫无准备情况下面对了爱人的离世。沉陷于悲痛中的她无意间发现了树林间奇妙的蘑菇世界,于是开始探索、学习,在努力成为一名挪威认证蘑菇专家过程中,重新定义了生活,同时感受到了快乐。

伍恩对真菌的世界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洞察,书中包含关于蘑菇的多样性、饮食文化及现有误区等知识,还记录了和菇友一起发现珍稀的蘑菇、研究真菌学文献、学习拉丁语以及同专家探讨蘑菇的气味和颜色等趣闻轶事。

“正是在开阔的林地里,在长满青苔的地上,我偶然发现了正在寻找的东西。我对蘑菇王国的探索渐渐变成了内心中的一场漫步。身体的旅行很费时,心灵的旅程也是如此,充满了动荡和挑战。对我来说,对真菌领域的探索不断地把我从悲伤的隧道中推出来。它减轻了我的痛苦,成为我走出黑暗的灯塔。”

经出版社授权,本文摘录“五十度毒”一章中部分内容,众所周知不是所有的蘑菇都能吃,但总有人高估了自己的判断力,或在蘑菇迷惑性的外表下迷失了方向,那么蘑菇的毒性到底有多厉害,如何判断蘑菇是否有毒?跟着作者一起了解一下吧。

《寻径林间》,〔挪威〕龙·利特·伍恩 著,傅力 译;商务印书馆; 2022年7月

五十度毒

有一个故事,一对不贞的男女想要在山区度过一个浪漫的周末,由于他们误食了一些模样可爱的野生蘑菇,不得不被紧急送往当地医 院的重症监护室。这名男子本来告诉他的妻子要参加一个研讨会,而那个女子则告诉别人自己是和女性朋友一起出去玩。当他们各自的配偶和家人在医院见面时,他们的伪装被拆穿了。有人想知道,对于这两个人来说,是因为蘑菇中毒而徘徊在生死之间糟糕,还是他们的婚外情被发现了更糟糕?

很多人对蘑菇的毒性很感兴趣。有一种被广泛接受的观点认为,只要咬一口有毒蘑菇就会立即死亡。受害者会在餐桌上口吐白沫,然后发生其他戏剧性的事情。我一开始也是这么以为的,但后来知道蘑菇的毒性分很多种类,有许多不同类型的真菌毒素,并非所有毒蘑菇都会导致永久性肾衰竭或死亡。蘑菇中毒不像怀孕,你要么怀孕,要么没有,没有人能“有一点点怀孕”,但蘑菇的毒性就没那么绝对,有些只有一点点毒。

世界上成千上万的物种中,只有少数蘑菇有致命的毒素。摄入这些有毒化合物会引发各种症状和后果。鹅膏毒素存在于产自挪威的毒鹅膏、鳞柄白鹅膏和纹缘盔孢伞(Galerina marginata)。它会攻击肝脏,即使是很小的剂量也会致命;毒鹅膏和鳞柄白鹅膏要为世界上90%的蘑菇中毒致死病例负责。当然,这些蘑菇的相关信息(以及它们的长相)都包含在初学者课程中。其他一些真菌毒素会攻击中枢神经系统或肠道,最近有研究表明,蘑菇中毒还可能导致横纹肌溶解,在这种综合征中,骨骼肌被破坏,导致红细胞破裂,体内会出现大量的溶血。

毒蝇伞(Amanita muscaria)又称毒蝇鹅膏菌,生长环境遍及北半球温带和极地地区,且也拓展到南半球,在松林里与松树等植物共生,如今已经成为全球性物种。毒蝇伞有大型的白色菌褶与斑点,蕈伞颜色通常是深红色,也已成为大众所熟知的毒菇形象。 维基百科 图

真菌毒素反应可以根据症状出现的时间来分类。微红丝膜菌 (Cortinarius rubellus)含有一种名为奥来毒素的真菌毒素,对肝脏和肾脏有害,即使非常小的剂量也可能是致命的,但这种毒素的影响可能在两周内都感觉不到。换句话说,你吃完后可以四处走动,浑然不知,然后突然之间肾脏就停止工作了。一般来说,蘑菇中毒后如果立即产生呕吐、腹泻和干呕等症状,其实危险程度最低。最严重的损害通常是由具有较长潜伏期的真菌毒素造成的,也就是说,从食用蘑菇到出现最初中毒迹象之间有较长的时间。但是,即使误食了被认为是“致命有毒”的蘑菇,如果及时获得正确的治疗,也可以挽救生命。

仅仅通过观察是否可以判断蘑菇有毒呢?陌生人不止一次告诉我,我篮子里的蘑菇看起来有毒。但是,关于什么是有毒的外观这个概念是主观的。我的假设是,一种蘑菇只要和人们在商店里看到的不一样,对蘑菇恐惧者来说都是有毒的。如果他只见过双孢蘑菇,那么褐黄小乳牛肝菌(Suillellus luridus)就看起来相当不可食用。它有着红棕色网状菌柄和黄色菌肉,而且当碰伤或破裂时会变成蓝色。但是在奥斯陆农贸市场的蘑菇摊上,我经常去买像餐盘那么大的褐黄小乳牛肝菌。它在那里总是被描述为“怪物蘑菇”,每个看见我买的人都想知道它是否有毒。看到他们的反应总是很搞笑,但很难说这些信息是否足以打破他们对有毒蘑菇的误解。

关于有毒蘑菇的识别特征,还存在许多误区。例如,有毒蘑菇从不生长在树上,或者所有毒蘑菇的颜色都很鲜艳。有些人甚至认为昆虫或动物会吃的蘑菇不会有毒,或者银制品接触有毒蘑菇会变色等。 然而事实是,有些物质对人是有毒的,但对动物没有毒性,采集蘑菇时拿银勺也毫无意义,因为银的反应并不能说明蘑菇的潜在毒性。想要了解毒性没有捷径可走。我们只能把每一种蘑菇都记在心里,这样就会像老朋友一样认出它们。你永远不会把好朋友的脸搞错,不管他们今天过得好还是不好。蘑菇也是一样。有时它们小巧、可爱又娇嫩,但有时同一种蘑菇可能已经腐烂,变得粗糙、丑陋。

橙色桦树牛肝菌(Leccinum versipelle),这种有孔牛肝菌的菌盖为红褐色,白色菌柄(茎)上覆有黑色疮斑(鳞屑)。 切割时菌丝会变黑。这种蘑菇在整个挪威都很常见,但橙色桦树牛肝菌在烹调至少15分钟之后可以食用。食用未充分加热的牛肝菌通常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胃痉挛等症状,大量摄入可能会导致严重胃痛并需要住院治疗。 商务印书馆 图

一位朋友最近为初学者开设了一门课程,他说,人们区分不同蘑菇的能力差异很大。当他给学生们展示鸡油菌和微红丝膜菌时,一个学生立刻发现了其中的区别,而另一个学生说它们看起来很像,因为它们“都是黄色的”。挪威毒物信息中心也记录了有人会把美味牛肝菌和卷缘齿菌混淆为鳞柄白鹅膏,尽管它们在颜色、形状和其他特征上完全不同。想要区分它们只能靠学习。记忆在我们如何感知事物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记忆是以学习和实践为基础的。你获得的经验和知识越多,就越有能力发现那些重要的小细节。因为最初的视角可能不同,有些人不得不比其他人付出更多努力,但就蘑菇而言,了解关键的区别可能意味着生与死的差异。

新手典型的错误是过于相信书本上的插图,因为蘑菇的外观会随着它的年龄和其他因素产生很大的变化。当你急于做出肯定的鉴别时,很容易把注意力集中在书中的图片和野外蘑菇之间的相似性上,而忽略它们之间的不同之处。这一切都是关于实践经验,想要成为蘑菇专家,只有熟能生巧。就像学习一门手艺,技能的提高是缓慢而自然的,秩序会逐渐从混乱中产生。

但这并不简单。

微红丝膜菌被挪威的蘑菇采集者们尊称为“山达霍得鸡油菌”, 是在挪威乡村发现的最毒的蘑菇之一,它有时会和管形喇叭菌一起生长。有传言说,在山达霍得或者其他地方,有人曾经误把微红丝膜菌当成鸡油菌,最终一辈子只能靠透析机度过余生。在有经验的蘑菇采集者看来,这两个物种是如此不同,怎么会有人把微红丝膜菌和管形喇叭菌混淆。

剧毒伞(Cortinarius rubellus),这种蘑菇通体呈红褐色(菌盖、菌柄、菌褶和菌丝)。 这种蘑菇在挪威的林地与森林中很常见。具有剧毒,食用它们会导致肾衰竭,通常是不可逆转的。 维基百科 图

S是一位挪威蘑菇圈的名人,他曾采到优质的大紫蘑菇给一些来挪威的法国游客吃,却被告知他们不会碰这些蘑菇。这使他感到意外,因为在挪威,大紫蘑菇不仅被认为是可食用的,许多人甚至认为它是最好的野生蘑菇。在用打星系统给蘑菇评分的时候,大紫蘑菇被授予三星的最高等级。然而,法国人的想法却截然不同。著名的《法国蘑菇田间指南》(Champignons de Provence)的作者迪迪埃·博尔加里诺(Didier Borgarino)只列出了伞菌属的两种可食种:四孢蘑菇 (Agaricus campestris) 和赭褐蘑菇(Agaricus langei)。 这无疑会让挪威那些了解蘑菇的人大吃一惊。据博尔加里诺说,为了安全起见,最好扔掉所有的大紫蘑菇、野蘑菇(Agaricus arvensis)和林地蘑菇(Agaricus silvaticus),因为这些物种会积累大量的镉和其他重金属。挪威的蘑菇采集者很清楚这一事实,因此,他们谨慎地限制食用蘑菇。但许多法国的真菌学家更甚,他们完全不吃这些蘑菇,也不在商店买同类产品。

当我听到这些时,惊讶得张口结舌。我完全可以理解个人对味道的偏好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没想到的是,在毒性或食用性问题上会有如此不同的看法。我一直以为这些都是大家接受的观点,难道不是所有国家都采用相同的可食用和有毒蘑菇的清单吗?

我所了解到的是,可能有很多原因导致某人在食用蘑菇后感到不适。

其中之一是分量的大小。有时候,如果你吃得太多,即使是所谓的健康食品也可能有毒,这就是所谓的物极必反。就像我们都知道盐对调节身体机能是绝对必要的,但盐吃得太多对我们是有害的。水也是如此。正如毒理学之父帕拉塞尔苏斯(Paracelsus,1493—1541) 在16世纪所说的那样:毒药和药物的唯一区别就是剂量。如果有人在吃了蘑菇后生病,那不一定是因为他们中毒了。蘑菇和其他东西一样,节制是一种美德。如果你的健康状况不佳,那么不建议食用大量的蘑菇,即使它们被证明可以食用。协会警告大家,不要连续两天或以上多次以蘑菇作为主要食材。

除了剂量外,还必须考虑到个体的过敏反应。对一个人完全无害的蘑菇有可能会引起另一个人的过敏反应,这不一定会有致命的后果,但会导致暂时的恶心和胃部不适。

蘑菇中毒的另一个常见原因是烹调不当。有些蘑菇生的时候有毒,但煮熟后完全可以食用。在挪威,食用后最常引起不良反应的蘑菇不是有毒的品种,而是可食用的变形疣柄牛肝菌。这种蘑菇很容易辨认,茎上有时髦的“胡茬”和肉质的砖红色菌盖。多年来,变形疣柄牛肝菌被列入“六大安全蘑菇”名单。后来,变形疣柄牛肝菌被移出了这份名单,因此名单也改名为“五大安全蘑菇”。这一结果并不是因为变形疣柄牛肝菌本身有毒,而是有些人会因为对这种蘑菇烹调不当而生病。变形疣柄牛肝菌一般长在山上,当人们爬上山找到它并聚集到篝火旁时,心情一定有点不耐烦,因此可能不等蘑菇烤熟就吃了下去。 一般来说,所有的蘑菇,包括超市里的蘑菇,都应该经过适当的烹调。 有人可能会抗议,并指出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他们食用沙拉中的蘑菇。但事实是,即使是商店购买的品种也含有苯丙胺衍生物,它们可能致癌,但受热后会分解。

值得一提的是,对蘑菇中毒的恐惧本身就会引起头晕、头痛和胃痛。因此,对蘑菇持怀疑态度的敏感人士也应该避免食用它们。

如果在一篮子可食用蘑菇中发现一种剧毒蘑菇,蘑菇检查员有义务扔掉一整篮蘑菇。大多数的蘑菇采集者一旦得知一个糖块大小的微红丝膜菌足以杀死一个人,他们就会接受这一做法。然而荒谬的是,总有人在得知他们的鸡油菌会被扔掉的时候表示反对。有一次,我认识的一位蘑菇专家在一塑料袋的美味牛肝菌里发现了五个鳞柄白鹅膏。当检查员告诉他这个坏消息时,那个交了塑料袋的人一点也不高兴,准备带沾了鳞柄白鹅膏碎片的美味牛肝菌逃跑。我的朋友不得不动用他所有的强制手段把袋子拿回来,才最终把里面的东西都销毁。

鳞柄白鹅膏,又称毁灭天使、招魂天使。其为中至大型菇菌,全体白色,只是菌盖的中央为淡黄色圆顶状突起,湿时具黏性。此菇外貌似可食用的洋菇,但是毒性极强,会对肝脏造成损坏,是致死率极高的毒蕈。 维基百科 图

根据挪威毒物信息中心的资料,尽管他们每年都会收到许多来自儿童的询问,但他们很少食用在野外遇到的蘑菇,大多数中毒病例发生在成年人身上。孩子们只会啃几口找到的蘑菇,但成年人却会把它们全部吃掉。经典的噩梦场景是,一个业余爱好者误以为有毒蘑菇是美味,邀请家人和朋友来享用一顿高级大餐。不幸的是,许多移民到挪威的人都属于这一类。在近年来遭受严重蘑菇中毒的人中, 一半以上是移民出身。通常,这些人会在挪威乡间发现某种蘑菇,这 种蘑菇与来自他们国家的优质、安全的蘑菇相似,然后他们就用一顿大餐来庆祝这一伟大发现。这种不幸的混淆可能发生在毒鹅膏和草菇 (Volvariella volvacea)之间。同样,鳞柄白鹅膏也可能被误认为产于东南亚的白条盖鹅膏。鳞柄白鹅膏的味道和气味并没有特别糟糕,所以人们不会察觉到可能发生了什么事情。即使是很小的剂量,鳞柄白鹅膏也会对肝细胞造成损害。而且,如果解毒剂不起作用,就可能导致误食者肝功能衰竭,最坏的情况是死亡。

想要确定是否发生蘑菇中毒并不容易,其中一个关键原因是大家不会保留中毒的罪魁祸首,也不会立即想到去识别它。尽管如此,挪威毒物信息服务中心的数据还是提供了一些线索。这些数据显示,在2010年至2014年期间,挪威的医院记录了43例因怀疑严重蘑菇中毒而入院的病例。在所有的病例中,入院的都是成年人。在这五年时间里,有一例因吞食鳞柄白鹅膏而死亡的病例,鳞柄白鹅膏也是最常被误认为其他品种的蘑菇。挪威的大多数人都知道要避开毒蝇鹅膏,但鳞柄白鹅膏外表看起来很无辜,这才构成了最大的危险。

有时蘑菇中毒完全是由愚蠢的行为导致的。当我听到一群十几岁的男孩试图食用半裸盖菇(Psilocybe semilanceata)达到致幻效果时,我震惊了。一个慵懒的夏日,他们在草地上发现了一些蘑菇,并怂恿对方尽可能多吃一些,试图产生强烈的致幻效果。碰巧它们不是半裸盖菇,但幸运的是它们也没有毒,所以他们没有受到任何不良影响。 然而,沉溺于这种鲁莽行为就等于拿自己的健康赌博,很容易让你被送进重症监护室。我最近听说了另一个故事,有人打电话给一位蘑菇专家,告诉他,他一生都在吃库恩菇(Pholiota mutabilis),但他刚刚发现有一种蘑菇非常像库恩菇,叫作纹缘盔孢伞。纹缘盔孢伞含有一种细胞毒素,可破坏肝和肾细胞的功能,并危及生命。

“我刚刚吃了库恩菇,我该怎么办?”打电话的人问道。这个人的运气显然要比判断能力好。

在其他国家人们也会遇到对于真菌毒素的误解。当纽约自然历史博物馆举办一个“关于自然毒物在神话和医学中的作用”的大型展览时,我碰巧在美国。和往常一样,在美国,这类展览总是声势浩大,蔚为壮观。展览的入口看起来像热带森林中的空地。我们可以听到丛林的声音,向导说,我们还有可能看到毒蛇、毒蝎子、毒蚂蚁和一些自然界中最强的毒物。他向我们介绍了玻璃箱里的有毒青蛙和一种毒树,这种树的汁液毒性极强,下雨的时候最好不要站在下面,不然就会因“毒雨”而感染湿疹。然而,没有任何有毒蘑菇的影子。当我问向导这一问题时,他给我展示了莎士比亚《麦克白》中三个女巫的全尺寸模型,三个模型正在用各种各样的肮脏原料烹调出地狱般的肉汤。烟雾从女巫们的坩埚里袅袅升起,她们喃喃地念着秘密咒语。在一个女巫的脚下,躺着一个小小的塑料毒蝇鹅膏。“在这里你可以看到一个假羊肚菌。”那位向导说。我很抱歉告诉她,这个可怜的小塑料球事实上是一个毒蝇鹅膏,而不是假羊肚菌。我曾经对这座博物馆怀有极大的敬意,因为它收藏着这座城市最奇妙的恐龙,著名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e)曾在这里办公,但这种尊敬在此时却像霉菌毒素一样在沸水中蒸发了。实际上,人们完全可以举办一个展览,专门讨论自然、神话和医学中的致命蘑菇,但这个展览的策展人显然不这么认为。博物馆也不需要去到南美洲进行艰苦的探险以便收集和带回有毒的动植物,他们所要做的就是走出大门,到中央公园去采集蘑菇。

责任编辑:王昱

校对:栾梦

秘密天使代表什么生肖2

雷杜德是拿破仑一世的妻子约瑟芬皇后的专职画师,曾出版《玫瑰图谱》

(Les Roses)

。而约瑟芬皇后也是著名的玫瑰迷,拿破仑曾在梅尔梅森堡为她专门打造宏伟的玫瑰园,园中种植了250种、约3万多株玫瑰。

玫瑰是欧洲文学中的常客,它既是纯净透明的,又是暧昧不皦的,它既是奋不顾身的爱的付出,又是蜇人心痛的爱的苦楚。它丰富的象征意义,引来无数诗人如蜜蜂般从中采集花蜜。它也成为许多人幸福或痛苦的原因。就如王尔德在《夜莺与玫瑰》中所写的:“我读了所有智者写的书,掌握了哲学的所有秘密,可就是因为缺少一朵红玫瑰,生活就变得痛苦不堪。”

在英国文学史上,莎士比亚是当仁不让的玫瑰诗人。他的商籁中上演着犬蔷薇与大马士革玫瑰之战,也上演着红玫瑰与白玫瑰之战,同时还隐藏都铎王朝一段惊人的政治阴谋。

比利时画家、植物学家皮埃尔–约瑟夫·雷杜德(Pierre-Joseph Redouté)所绘制的法国蔷薇。

而在德语文学中的玫瑰诗人里尔克漂泊的一生中,玫瑰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无论是晚年一蹴而就写成的《致俄耳甫斯的十四行诗》,还是法语诗集《玫瑰集》,甚至是那如谜般的墓志铭,玫瑰都长久地绽放,吐纳着芬芳。

到了法国诗人奈瓦尔那首咏叹了“从摇篮到棺木”的爱情的十四行诗中,玫瑰甚至迷失了她的身份:

“她手执的玫瑰,是域外的玫瑰。”

本文摘编自《沙仑的玫瑰:英法德三语文学和绘画中的经典意象》,由出版社授权转载。

《沙仑的玫瑰:英法德三语文学和绘画中的经典意象》,包慧怡 / 陈杰 / 姜林静 著,上海译文出版社,2020年8月。

“昔日玫瑰以其名流芳”

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与20世纪的英语玫瑰诗

原作者丨包慧怡

从古典时期到中世纪,从文艺复兴到20世纪“凯尔特文艺复兴”,如果要举出一种文学史上地位最尊贵、意义也最繁盛的花,相信玫瑰是一个少有争议的选择。仅欧洲著名的“玫瑰诗人”就有法语中的龙沙、英语中的莎士比亚和叶芝、德语中的里尔克与西班牙语中的博尔赫斯等等,他们都在各自的写作语言中留下了海量关于玫瑰的不朽篇章。20世纪意大利最出色的中世纪文学研究者之一翁贝托·埃柯Umberto Eco在其第一部小说《玫瑰之名》Il nome della rosa

(1980)

中援引了一句拉丁文诗歌,stat rosa pristina nomine,nomina nuda tenemus

(“昔日玫瑰以其名流芳,今人所持唯玫瑰之名”)

。按照埃柯本人在《〈玫瑰之名〉注》中的说法,这句诗出自12世纪本笃会僧侣莫莱的贝尔纳的作品《论鄙夷尘世》De Contemptu Mundi。作为“美”之化身的玫瑰,自中世纪以来就和唯名论与唯实论之争、语言的所指和能指等一系列哲学问题紧密相连。我们不妨就从玫瑰这种花朵首次在英语

(中古英语)

中出现之时开始,将“英语玫瑰诗”的小史追溯一番。

中世纪晚期《皇家抄本》花饰首字母D中的玫瑰,Royal MS 11 E XI,f. 13v。

一、中世纪“玫瑰谜语诗”

中世纪英国文学中有大量迷人的“谜语诗”aenigmata范本。许多古英语谜语诗由谜底物件采取第一人称叙事,以人格化“拟声”的方式描述自己的生平,实实在在地用诗艺来讲述“万物有灵”,产生了特殊的移情效果。到了中古英语时代,那些被归入谜语的诗作有一部分继承了古英语谜语传统—有明确的谜面-谜底机制,诱导读者从状物描述中回答全诗所指向的“是什么

(物体/人物等)

”式问题。这种阅读诗歌的方式犹如我国古代民间猜物游戏“射覆”,“于覆器之下而置诸物,令暗射之,故云射覆”

(《汉书·东方朔传》)

更多的中古英语谜语诗却没有明显的谜面-谜底机制,而更接近寓言诗allegory,读者只能根据有限的文本表述

(通常含有广为人知的象征符号)

去揣度文本背后的可能事件及其原因,即“发生了什么”或“为什么要这样表述”。比如下面这首牛津大学饱蠹楼馆藏《罗林森抄本》Bodleian Library MS Rawlinson D. 913,fol. 1v中、作于13世纪至14世纪的关于叙事者与一朵玫瑰共度良宵的中古英语匿名短诗《整夜在玫瑰边》Al Nist by te Rose:

整夜在玫瑰边

整夜在玫瑰边,玫瑰

我整夜躺在玫瑰畔;

我不敢偷走这朵玫瑰,

但我摘下了这朵花。

(包慧怡 译)

Al Nist by te Rose

Al nist by te rose, rose--

Al nist bi te rose i lay;

Darf ich noust te rose stele,

Ant .et ich bar te .our away.

这首诗中的情色意象十分明显,并且考虑到古法语长诗《玫瑰传奇》Le Roman de la Rose及其中古英语译本

(其中最优秀的译本就出自《坎特伯雷故事集》的作者杰弗里·乔叟之手)

在中世纪后期英国的盛行,我们几乎可以肯定,《整夜在玫瑰边》的成年读者不会对其中的性隐射感到陌生,该诗的谜底亦在现代英语“deflower”

(夺取贞操)

一词中保留下来。

完稿于13世纪、历经两位作者之手、全长两万多行的《玫瑰传奇》是奠定欧洲罗曼司叙事传统的开山之作,是中世纪盛期“典雅爱情”文学传统和寓言体诗歌的重要代表。诗中的“玫瑰”不仅是男性叙事者历尽艰辛、跨越两万多行诗的距离去追求的贵妇的名字,它更是尘世爱情的终极象征,也是女性身体之美和性吸引力的文学符号。而《整夜在玫瑰边》这首仅有4行的短诗可以说是一个高度浓缩和世俗化版本的《玫瑰传奇》,其中的“玫瑰”同样是一朵情欲的玫瑰,却剔除了《玫瑰传奇》中典雅爱情的理想和宗教升华的潜能,直抵艳情诗的核心

(“摘走玫瑰”)

—其直白程度几乎使它难当真正的“谜语诗”之名。

另一些被归入“谜语”的玫瑰诗则游离于世俗与宗教语境之间,仅字面意义就扑朔迷离,语文学家和文学批评家们至今无法就它们的所指达成共识,它们成了“美丽而无由”的诗艺标本。下面这首14世纪中古英语匿名诗《少女躺在荒原中》Maiden in te Mor Lay是这类玫瑰诗的典例:

少女躺在荒原中

少女躺在荒原中—

躺在荒原中—

整整七夜,整整七夜,

整整七夜加一天。

她的食物挺可口。

她吃什么食物呀?

报春花,还有—

报春花和紫罗兰。

她的饮料挺可口。

她喝什么饮料呀?

冷泉水,来自—

冷泉水,来自深井中。

她的闺房挺不错。

她住什么闺房呀?

红玫瑰,还有—

红玫瑰和百合花。

(包慧怡 译)

Maiden in te Mor Lay

Maiden in te mor lay--

In te mor lay--

Seuenyst fulle, seuenist fulle.

Seuenistes fulle and a day.

Welle was hire mete.

Wat was hire mete?

Te primerole ant te--

Te primerole and te violet.

Welle was hire dring.

Wat was hire dring?

Te chelde water of te--

Te chelde water of te welle-spring.

Welle was hire bour.

Wat was hire bour?

Te rede rose and te--

Te rede rose and te lilie .our.

美丽的少女独自在荒原中躺了一星期,吃报春花、紫罗兰,饮清泉,睡在红玫瑰和百合编织的闺房或床上……这民间故事式的叙事背后的逻辑是什么?更何况“荒原”或“荒沼”mor本该连牧草都不生,不见牛羊,更别提鲜花和清泉—假如我们回想一下艾米莉·勃朗特《呼啸山庄》中描写的约克郡荒沼,会知道除了丛生的野草和不宜耕作的褐土,英国式荒原就是一片一无用处之地,根本谈不上植被丰饶或百花盛开。当然,文中“报春花”primerole一词在中古英语中可指任何能在沼泽环境下生长的报春花属下的草本开花植物

(比如月见草、黄花九轮草或欧洲樱草)

,但玫瑰和百合无论如何都不是荒沼植物。这首写于14世纪早期的抒情诗为何要设置这样一个有悖常理的情境,仿佛在摇篮曲般的日常声调下隐藏着骇人的秘密?

以罗伯岑D. W. Robertson Jr.为代表的寓意解经派学者坚持这是一首披着谜语外衣的圣母崇拜诗:少女是童贞女马利亚,荒原是基督降临前旧律法统治下的世界;“整整七夜”中的数字七代表世界上所有的生命,多出来的“一天”就是白昼、光和基督本人;报春花代表肉体的美丽;紫罗兰象征谦卑之美德;少女饮用的泉水是神恩的符号;红玫瑰象征基督的殉道;白百合则是马利亚童贞的象征。

虽然罗伯岑式解读的思路之僵硬、读诗思维之狭隘曾广受诟病,但即使在半个多世纪后的今天,我们也无法一笔勾销寓意派解读的意义。从文化史角度而言,色彩从来不是独立存在的,只有当一种颜色与其他色彩相互对照、关联、并列时,它才具有艺术、修辞和象征上的确定意义。在中世纪附着于花卉的色彩象征体系中,红色几乎总是受难、鲜血、圣爱caritas的颜色,白色则是处子、纯洁、和平的色彩。因此我们会在无数时辰书或诗篇集的“天使报喜”页上,看到天使手中持着或是圣母的脚边放着白色的百合花束,而红玫瑰则遍布手抄本的页缘。在这类页缘画上,有时会同时布满红玫瑰与白玫瑰,起到同样的象征作用:白色的玫瑰在此成了白百合的一个替代物,与红玫瑰一起构成一种以花朵形式出现的福音双重奏。这种“红白”象征体系在中世纪晚期至文艺复兴早期的印刷书本中依然十分常见。

15世纪法国手稿《红白玫瑰丛中编织花环的少女》。

二、莎士比亚的“玫瑰情诗”

作为十四行诗

(商籁)

这一诗体在英国的发扬光大者—英国体十四行诗又被称作莎士比亚体十四行诗—莎翁留下的一百五十四首十四行诗是一个完整而宏大的“诗系列”,记叙了诗人与一名俊俏而轻浮的“俊美青年”和一名邪魅而不忠的“黑夫人”之间的情感纠葛。同时,莎士比亚又是早期现代英语中“玫瑰诗”的先驱:在整个十四行诗系列中,“玫瑰诗”有商籁第1首、第54首、第67首、第95首、第98首、第99首和第109首等十余首,每首诗中的玫瑰都有不同的修辞审美、历史文化和政治宗教内涵。篇幅所限,我们再次仅举献给“俊美青年”的第99首商籁为例,这是整个系列中唯一一首长达十五行的“增行商籁”:

商籁第99首

威廉·莎士比亚

我把早熟的紫罗兰这样斥责:

甜蜜的小偷,你从哪里窃来这氤氲,

若非从我爱人的呼吸?这紫色

为你的柔颊抹上一缕骄傲的红晕,

定是从我爱人的静脉中染得。

我怪罪那百合偷窃你的素手,

又怪马郁兰蓓蕾盗用你的秀发;

玫瑰们立在刺上吓得瑟瑟发抖,

一朵羞得通红,一朵绝望到惨白,

第三朵,不红也不白,竟偷了双方,

还在赃物里添上一样:你的气息;

犯了盗窃重罪,它正骄傲盛放,

却被一条复仇的毛虫啃啮至死。

我还看过更多花儿,但没见谁

不曾从你那儿窃取芬芳或色彩。

(包慧怡 译)

Sonnet 99

William Shakespeare

The forward violet thus did I chide:

Sweet thief, whence didst thou steal thy sweet that smells,

If not from my love’s breath? The purple pride

Which on thy soft cheek for complexion dwells

In my love’s veins thou hast too grossly dy’d.

The lily I condemned for thy hand,

And buds of marjoram had stol’n thy hair;

The roses fearfully on thorns did stand,

One blushing shame, another white despair;

A third, nor red nor white, had stol’n of both,

And to his robbery had annex’d thy breath;

But, for his theft, in pride of all his growth

A vengeful canker eat him up to death.

More .owers I noted, yet I none could see,

But sweet, or colour it had stol’n from thee.

诗人在这首商籁中为我们提出了一系列虚构的“物种起源”问题:“紫罗兰的紫色来自哪里?红白玫瑰的芬芳来自哪里?”通过指责各种花卉犯下的林林总总的“偷窃罪”,本诗旨在“花式表达”对“你”毫无保留的爱和赞美。第一节诗中,诗人斥责紫罗兰是“甜蜜的小偷”,说它从自己的爱人那里偷走了两样东西:一是甜蜜的花香,偷自“我”爱人的呼吸;二是脸颊上的血色,偷自“我”爱人的静脉The purple pride/ Which on thy soft cheek for complexion dwells /In my love’s veins thou hast too grossly dy’d。

第二节中,诗人首先指责百合花从“你”的手偷窃The lily I condemned for thy hand—也就是说,从“你”雪白的双手偷走白色;下一行中,诗人责备马郁兰的蓓蕾“盗用你的秀发”And buds of marjoram had stol’n thy hair。这一句到底指“你”身上的什么外表特征被马郁兰偷走了,学界一直争论不休。马郁兰origanum majorana L.是一种唇形花科、牛至属的开花草本植物,又称墨角兰或者马娇莲—这些都是音译,其实它既不是兰花也不是莲花,在汉语里被意译为牛膝草、甘牛至或香花薄荷,气味甘美,在地中海地区一度是常见的调味香料。莎学家们曾认为所谓马郁兰盗用“你”的秀发,是指它蜷曲多丝的花蕊形似俊美青年的鬈发。但我还是同意以海伦·文德勒为代表的第二种看法,认为被偷走的是“你”头发中的甜香—惟有如此,第一第二节中被偷的事物才能形成“香味,颜色;颜色,香味”的交叉对称:紫罗兰先偷香再偷色,百合偷色,马郁兰偷香。对于莎士比亚这样的结构大师,说这种安排顺序是有意识的匠心独运绝非过度阐释。

更何况还有第三节四行诗的呼应。在第三节中,出现了一朵因为偷窃了“你”的红色而羞愧到满颊飞红的红玫瑰,又出现了一朵因为偷了“你”的白色而绝望到面色苍白的白玫瑰。这两种玫瑰的偷盗行为给各自带去了不同的“心理效应”,使得它们被染上了一红一白两种不同的颜色:“红色”和“白色”在这里既是原因又是结果,是起点又是终点,而这一切都在一行诗中记录One blushing shame,another white despair —即使以莎士比亚的标准来看,也可谓是罕见的绝妙手笔。红玫瑰和白玫瑰各自仅仅偷了一种颜色,就“立在刺上吓得瑟瑟发抖”The roses fearfully on thorns did stand,但它们的罪过还不及第三种玫瑰:一朵“不红也不白的玫瑰”。它不仅同时偷取了红和白两种颜色,还偷取了第三样东西,即“你”甜美的呼吸,和之前的紫罗兰与马郁兰一样。紫罗兰偷了香味和一种颜色,马郁兰只偷了香味,百合只偷了一种颜色,就像红玫瑰和白玫瑰一样,没有偷香。如此一来,就使得这第三朵“不红不白的”玫瑰成为了所有植物中最贪心骄傲者,因此唯独它落得一个凄惨的结局也就不足为奇:毛虫仿佛要为被偷盗的“你”报仇,啃死了这朵偷了三样东西的玫瑰But,for his theft,in pride of all his growth /A vengeful canker eat him up to death。

“红白玫瑰”在莎士比亚写作的年代具有特殊的政治背景:这一次它直接出现在王室的族徽上,以红白相间的“都铎玫瑰”Tudor Rose的形式,被保存在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诸多肖像画和珠宝装饰中。历史上,所谓“都铎玫瑰”其实是都铎王朝开国之君亨利七世用来为自己的继承权合法性背书而“发明”的一种宣传形象。出自兰开斯特家族旁支的亨利·都铎Henry Tudor

(亨利七世登基前的名字)

在博斯沃思平原一役击败理查三世后,他娶了约克家族的伊丽莎白Elizabeth of York为王后,结束了金雀花王朝两大家族间延续三十余年的王权之争,即所谓红白玫瑰对峙的“玫瑰战争”Wars of the Roses。

今天的史学家认为,“玫瑰战争”的提法和“都铎玫瑰”一样,都是胜利者亨利七世为自己并不那么合法的登基谋求民众支持的发明:约克家族的确曾以白玫瑰为族徽,但兰开斯特家族在亨利登基前几乎从未以玫瑰为族徽

(更常用的是羚羊)

,即使偶然在族徽上使用玫瑰时,通常也是一朵金色而非红色的玫瑰。15世纪的英国人从未将这场他们亲身经历的旷日持久的内战称作“玫瑰战争”,而战胜者亨利七世就通过以一朵双色玫瑰为族徽—“都铎玫瑰”又称“大一统玫瑰”Union Rose—巧妙地自命为结束红白纷争的英雄、两大家族合法的联合继承人,在王朝开辟伊始就打赢了英国历史上最漂亮的宣传战之一。

也许是为了避免被过分政治解读而引祸上身,莎士比亚在商籁第99首中描写红白玫瑰时没有说“既红又白的玫瑰”a rose both red and white,而用了否定式,“不红也不白”nor red nor white。但作为熟悉上下文的读者,我们清楚诗人在这里的真正意思是“不全红也不全白”,即红白相间,甚至是红白掺杂而成为粉色。实际上,都铎时期英国培育价值最高的玫瑰品种之一“大马士革玫瑰”rosa damascena恰恰常是深粉色的,由通常为红色的高卢玫瑰rosa gallica和通常为白色的麝香玫瑰rosa moschata杂交而来。在凡尔赛宫的御用玫瑰画师雷杜德的画笔下,大马士革玫瑰甚至直接呈现同株异色、半红半白的形态。莎士比亚在献给“黑夫人”的商籁第130首中也曾点名提到这种玫瑰:“我见过大马士革玫瑰,红白相间”I have seen roses damask’d,red and white。“玫瑰”这个亘古经典的意象在莎翁笔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灵活运用,成为一种具有高度创造性的符号。

三、叶芝的“十字架玫瑰”

到了19世纪,“玫瑰”在爱尔兰诗人威廉·巴特勒·叶芝领导的“凯尔特文艺复兴”中又与其他意象有机组合,获得了全新的生命。我们仅以叶芝本人的《致时间十字架之上的玫瑰》To the Rose upon the Rood of Time为例。《致时间十字架之上的玫瑰》是叶芝出版于1893年的诗集《玫瑰集》The Rose中的第一首诗,该诗集中除了《当你年老》等名篇,还收录了《战斗的玫瑰》《世界的玫瑰》《和平的玫瑰》等脍炙人口的“玫瑰诗”,本诗则是其中的提纲挈领之作。

致时间十字架之上的玫瑰

威廉·巴特勒·叶芝

红玫瑰,骄傲的玫瑰,我一切时日的悲伤玫瑰!

走近我,当我吟唱那些古老的传说:

库乎林正与苦涩的海浪搏斗;

德鲁伊祭司,灰发的,林生的,静眸的,

抛掷弗古斯的梦想,从未吐露的废墟;

而你自己的悲伤,在那些穿着银草鞋

在海面起舞,在舞中老去的星星口中

以崇高而孤独的旋律咏唱!

走近我,人类的命运已不再教我目盲,

我在爱与恨的树枝底下,

在所有命若蜉蝣的愚昧中央

找到了浪游途中的、永恒不朽的美。

走近,走近,走近来—啊,别惊动我

为那玫瑰呼吸的充盈留一点空间!

否则我就不再能听到寻常事物的渴望:

虚弱的蠕虫藏身于小巧的洞穴,

飞奔的田鼠在草丛中同我擦身,

还有沉重的人世希冀,苦苦劳作,消逝;

但是,请只追求聆听那些奇诡之事,

由神向早已长眠的明亮心灵诉说!

学会用一种人类不懂的语言歌咏

走近来;在退场的钟点来临前,我会

吟唱老爱尔兰,还有古老的传说:

To the Rose upon the Rood of Time

W. B. Yeats

Red Rose, proud Rose, sad Rose of all my days!

Come near me, while I sing the ancient ways:

Cuchulain battling with the bitter tide;

The Druid, grey, wood-nurtured, quiet eyed,

Who cast round Fergus dreams, and ruin untold;

And thine own sadness, whereof stars, grown old

In dancing silver-sandalled on the sea,

Sing in their high and lonely melody.

Come near, that no more blinded by man’s fate,

I .nd under the boughs of love and hate,

In all poor foolish things that live a day,

Eternal beauty wandering on her way.

Come near, come near, come near—Ah, leave me still

A little space for the rose-breath to .ll!

Lest I no more hear common things that crave;

The weak worm hiding down in its small cave,

The .eld-mouse running by me in the grass,

And heavy mortal hopes that toil and pass;

But seek alone to hear the strange things said

By God to the bright hearts of those long dead,

And learn to chaunt a tongue men do not know

Come near; I would, before my time to go,

Sing of old Eire and the ancient ways:

Red Rose, proud Rose, sad Rose of all my days.

这首诗体现了叶芝强大的综合整饬能力。叶芝在诗题中早已点明,他的玫瑰不是几千年来作为爱情象征被诗人们咏唱的玫瑰,却是一朵受难的玫瑰。他没有选择更常用的“cross”,却用“rood”一词来表示“十字架”,后者的古英语词根是“大树”,后来演变为用来制作十字架的树木,到了中古英语中,已经被用来专指基督的受难十字架。玫瑰本质上是一个环形的封闭意象,并且在法语、德语、意大利语等众多欧洲语言中,玫瑰都是一个阴性名词;十字架则是一个向空间中无限伸展的开放意象,且在上述语言中rood都是阳性名词。在诗题中,一朵阴性的玫瑰被钉上了阳性的十字架,已预示了全诗消弭对立以及整合矛盾的雄心。

更何况这还是一座“时间的十字架”,作为受难十字架的rood既暗示时间的终结—作为“哀恸之子”Man of Sorrows的死去的耶稣—又预示对时间的克服,即复活后以“庄严天主”Majestas Domini形象出现的基督。在这首诗中,十字架是时间被重新定义的场所,它的横木与立柱交汇之处是玫瑰的栖身所,也是“美”重新出发的地方

(“我在爱与恨的树枝底下……找到了浪游途中的、永恒不朽的美”)

,是诗人对艺术本身的再定义。正如叶芝本人在1907年写道:“艺术的高贵之处在于混合对立之物,极端的悲伤,极端的喜悦……它(艺术的)红玫瑰朝着十字架的两条手臂交错处绽放”。

《玫瑰堪摘直须摘》(1908)

约翰·威廉·沃特豪斯(John William Waterhouse)作

《致时间十字架之上的玫瑰》中的意象大致也可以分为“属玫瑰的”和“属十字架的”两类。前者涵盖一切自然界中转瞬即逝的、必死而真实的美好之物,可用叶芝在第二节中使用的短语“寻常事物”common things概括,包括“玫瑰的呼吸”“虚弱的蠕虫”“飞奔的田鼠”“沉重的人世希冀”等。叶芝认为它们“命若蜉蝣”而“教我目盲”,却并不因此就没有价值:这些易逝之物无比真实的“渴望”同样值得倾听。但叶芝更要求真正的诗人“只追求聆听那些奇诡之事”,也就是那些“由神向早已长眠的明亮心灵诉说”的、“属十字架的”事物:在海面起舞并老去的星星口中的旋律,还有库乎林Cuchulain

(中古爱尔兰语史诗《夺牛记》中早逝的英雄)

、弗古斯Fergus

(库乎林的养父,被剥夺王位而放逐的厄斯特国王)

、德鲁伊祭司等借着死亡早早步入了永恒之疆域的神话人物—这些神话中的悲剧英雄们在叶芝那里同时是“老爱尔兰”Eire及其血泪斑斑的历史的象征。攀援着时间的十字架,这些人与事从流变而易朽的尘世升入永生而超验的国度,进入一个凌驾于自然界规律之上的纯然狂喜的世界。两个世界虽然显著对立但并非绝对不可逾越,而逾越的秘密就在于掌握那种“人类不懂的语言”,诗的语言,纯粹歌咏的语言。

被称为“不来梅城市音乐家”的玫瑰品种(姜林静摄于德国科隆市的玫瑰园)。

诗歌作为一种秘教的入会仪式—对诗性语言的领悟作为一种窥见真理的资格筛选—在本诗中还有更加具体的所指,也就是与“十字架玫瑰”有直接渊源的17世纪玄学运动“蔷薇十字会”Rosicrucianism

(或译“玫瑰十字会”)

。其创立人克里斯蒂安·罗森克鲁兹Christian Rosencreuz的名字

(当然并非本名)

直译就是“基督·蔷薇十字”。罗森克鲁兹相信自己是从坟墓中复活的拉撒路再世,其标志性文书《蔷薇十字宣言》Rosicrucian Manifestos亦声称该会“建立于古老过往的玄奥真理之上”,致力于揭示“不对普通人显露的,关于自然界、宇宙和精神领域的洞见”。糅合了卡巴拉神秘主义和基督教核心意象的蔷薇十字会对后世的影响远比我们想象的更深,甚至在以理性著称的18世纪仍被称作“蔷薇十字启蒙运动”。

而对各种玄学理论终生保持兴趣、自己是“金色黎明”Golden Dawn等玄学组织高等会员的叶芝本人,更是多年研习蔷薇十字会教义,其中就包括这一条:可感知的物理世界是从精神世界弥散emanation出来的一系列世界中最低级的,但它与精神实相之间仍有阶梯相连。叶芝留下的笔记显示

(今藏爱尔兰国家图书馆地下室)

,他在最沉迷蔷薇十字会教义的同时又在研究印度哲学,并将后者理解为“大体认为尘世或曰色相都是虚幻的”。在《致时间十字架之上的玫瑰》中,我们可以看见叶芝对两种理解世界的不同模式的消化和整饬:“蔷薇十字会模式”具有强烈的泛灵论倾向,相信真理以自然界万物的面貌无处不在地呈现;“印度教模式”则认为至高的真理是没有图像的—前者使得诗歌中的象征主义成为可能,后者则提醒读者逃离的必要性—于看似矛盾的思维模式中发现共生的可能,也是叶芝在本诗乃至整部《玫瑰集》中致力于完成的一件事。

《致时间十字架之上的玫瑰》是一首在批评史上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的杰作,其中的玫瑰意象不仅体现他对蔷薇十字会等玄学思潮的探索和反省,也在词语的花瓣中舒卷着诗人对终生挚爱莫德·冈Maud Gonne的呼唤、对故乡复杂而深重的感情,以及渴望定义爱尔兰民族精神的文学野心。“红玫瑰,骄傲的玫瑰,我一切时日的悲伤玫瑰!”—本诗中的玫瑰不仅将所有的美综合于一个意象,成为“永恒不朽的美”的化身,更几乎成为一切崇高和值得渴望之事的符号,一个所有的上升之力汇聚的轴心,一种“象征学的象征”。一如叶芝在1925年的笔记中所言:“《玫瑰集》中被象征的品质与雪莱的智性之美不同……我想象它

(玫瑰)

与人类共同受苦,而不是某种从远处被追求和眺望的东西。”《致时间十字架之上的玫瑰》开篇的《玫瑰集》中,玫瑰与十字架彼此消弭为一种无限的暗示性,阴阳相糅,元素交融,易朽的玫瑰经由“十字架化”而超越时间。埃柯所谓“昔日玫瑰以其名流芳,今人所持唯玫瑰之名”在叶芝这里并未发生,因为叶芝的玫瑰已升华为一种探索真理的动态能量,是尚未蜕化成一个名词的、一朵不断“玫瑰着”的“元玫瑰”。

不妨以20世纪美国女作家格特鲁德·斯泰因Gertrude Stein《神圣艾米莉》Sacred Emily一诗中的“玫瑰绕口令”来结束这场匆忙的玫瑰之旅:Rose is a rose is a rose is a rose

(“玫瑰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

。斯泰因诗中的第一个Rose是一位女性的名字,因而该句常被阐释为:仅仅是喊出事物的名字,就能唤起与之相联的所有的意象和情感。已经浮光掠影地翻过六百多年“玫瑰诗小史”的我们当然会记得,“Rose”是玫瑰之名也是玫瑰的影子,是所有语言中“玫瑰性”的彼此激荡和漫长回响,是一切属玫瑰之物的终将实现的潜能,是一朵玫瑰,也是全部的玫瑰。

原作者丨包慧怡

摘编丨董牧孜

秘密天使代表什么生肖3

华莱士·史蒂文斯似乎无需多做介绍,他是美国著名诗人,影响深远,又是保险公司副总裁,生活优渥。看上去,他巧妙地化解了生活与诗歌之间“古老的敌意”。他在中国的拥趸极多,诸多名作已是诗歌入门的必读篇目,成为部分时尚文艺青年炫耀身份、自我陶醉的文化符码。他的“虚构”、“冥想”等诗学关键词也已演变成言说诗歌的基本话语方式。但同时,就像其他那些风格晦涩、语言不可解的诗人一样,尽管史蒂文斯的名字在中文世界耳熟能详,关于他诗歌的解读却又模棱两可,欲说还休。

华莱士·史蒂文斯

1879年10月2日生于宾夕法尼亚州雷丁,1955年8月2日在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逝世。1951年以《秋天的极光》获国家图书奖的诗歌奖;1955年以《华莱士·史蒂文斯诗集》第二次获得此奖以及普利策诗歌奖。

这固然是由于史蒂文斯强调诗歌想象力的非理性,“反对阐释”,然而,或许还更在于他的诗歌和诗学深度建构了诗人与世界的新秩序,制造并保守了诗歌在现代世界的秘密。某种程度上,理清史蒂文斯的相关理路,也许就能接收到诗人间秘不外传的接头暗号,也就能重新想象诗歌。

撰文|娄燕京

对“想象力/诗歌”的至高确认

按照史蒂文斯译者、诗人张枣的简单梳理,在史蒂文斯“早一些的诗里”有两种声音,一种是“反讽”,一种则“抒情而崇高”,这后一种的诗作“流传更广”,包括《雪人》《坛子轶事》《星期天早晨》等名篇,与史蒂文斯的晚期创作,共同构成了“典型的史蒂文斯”。这个史蒂文斯的核心思想是,在一个“诸神隐遁”、上帝死亡之后的现代世界里,对“想象力/诗歌”的至高确认——“人丢弃对神的信仰之后,诗歌就替补了空缺,作为对生命的补偿”,因此:

正是想象力的空缺

急需被想象。巨大的池塘,急需

明白的体验,既无倒影、落叶、烂泥,

水也不像脏玻璃,满口沉默,只

表达出那种老鼠来偷窥时的沉默。

大池塘和它百合花的残骸,都

必须被想象成一种必然的认知,

一种急需,必不可少的急需

——《一目了然》

上帝死后,世界看似“一目了然”,却又处于极度失序状态,急需想象力的填补、并重新建构世界的秩序,让“事物如其所是”。要做到这一点,

你必须再次成为一个无知的人

用一道无知的眼光再次看见太阳

清晰地看见它在它的理念之中。

在此前提下,诗人的角色也急需转变,要成为,

……那个

穿着那件旧外套,那条松垂的马裤的人,

就是要用他,青年,来造就,来调制

最后的优雅,不是去慰藉

也不是尊崇,而是坦白地呈现。

——《朝向一个至高虚构的笔记》

在现代世界,要造就“最后的优雅”,诗人/主体必须“无知”、“坦白”,让事物在事物自身的理念中呈现。与此同时,诗歌作为想象力的形式,作为事物重回自身理念的中介,如何呈现这一过程,如何朝向“至高虚构”,则要求着一种风格的变化,而“风格之变乃主题之变”(《徐缓篇》)。

“事物如其所是”

在让“事物如其所是”的新主题之下,诗歌的新风格得以形成,它是

……那把蓝色吉他

成为事物如其所是的位置,

一种吉他的感觉之构成。

——《弹蓝色吉他的人》

它是“音节”,

我们不像在诗里那样说我们自己。

我们在音节里说自己,它们从

地板上升起,在我们不说的言说里升起。

——《声音的创造》

也是一声“鸟鸣”,

那清瘦的鸣叫,就是

唱诗班的领唱的先声,就是

太阳大而无外的一部分,

被一圈圈合唱队围拢,

虽然还很渺远。它宛如

一种新的对现实的探究。

——《不是物象而是物本身》

简而言之,诗歌就是纯粹的声音,因为就连“那把蓝色吉他”都是由“吉他的感觉”所构成,因而词就等同于物,诗歌甚至也并非某种作为象征的形式,诗歌“不是物象而是物本身”,是“不说的言说”。在最终的意义上,诗歌成为一个“虚无”的“点”,诗人必须选择它:

虚无是一种赤裸,一个点

超越了它思想无法作为思想前进。

他必须选择。但它并非一个

互斥的事物之间的选择。它不是一个

之间,而是属于的选择。他选择包括

彼此互相包括的事物,那整体,

那复杂的,那汇聚的和谐。

——《朝向一个至高虚构的笔记》

诗歌,“一个点”,虚无,赤裸,极端风格化、形式化,却又包罗万象,形成整体,“那汇聚的和谐”。它就像博尔赫斯的阿莱夫,是“物本身”,无所不是,因而让“事物如其所是”。也只有如此,现代世界才能恢复到曾经“无声”而“安宁”的状态:

……一个安宁世界的真理,

其中没有别的意义,它自身

安宁,它自身是夏天和夜,它自身

是读者倾身到晚间并在那里阅读。

——《房子曾经无声而世界曾经安宁》

经过“至高虚构”的授权,“词”与“物”不再分裂,重新一体同构,既各自是其所是,又互相是其所是,整个世界成为一本自我阅读、也互相阅读的书,无声而安宁。世界回到“曾经”的面貌,完满如初,一如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是一个具有新秩序的世界,一个虚构的、乌托邦的世界,如果基督教的世界失落了,那么一个异教的世界正在形成,来自一个古老而又崭新的“诗教”。

在史蒂文斯的狂想中,这个新的世界,被重新编码,成为一本书,或者一台平板电脑,一个自我循环的良性系统,从而形成完美的闭合。史蒂文斯斩钉截铁地认为“词必须就是它再现的物,否则,它就是象征。是对身份的质疑。”由于词就是物,以此为中心,一边,“事物如其所是”,另一边,诗人则是“词语做的人”,成为一种“纯粹的存在”:

一只金羽鸟

在树上唱一支陌生的歌,

既无人意,也无人情。

——《纯粹的存在》

“绝对之虚构”

不过,这个系统,这个世界越是完美,越是不假他者,就越会显出自身的漏洞。一个简单的疑问是,这个世界的第一推动力来自何方?如果一声鸟鸣就是“一种新的对现实的探究”,那是谁听见了这声鸟鸣,如果事物是由“吉他的感觉”构成,那谁是那个“弹蓝色吉他的人”,如果在田纳西置一个坛子就可以整合“零乱的荒野”,那是谁放置了坛子,如果上帝已经死了的话?迫不得已,或者本来就如此,在“至高虚构”的前面,史蒂文斯还必须设置一个“绝对之虚构”:

……要发现真实者,

要剥离掉每一种虚构除了一种,

一种绝对之虚构——天使,

在你发光的云彩里安静一下,听听

正确的声音那发光的旋律。

——《朝向一个至高虚构的笔记》

这个“绝对之虚构——天使”,无疑是诗人的化身,是它在朝向或者发明了“至高虚构”,它是“事物如其所是”、新秩序得以形成的大前提,它也的确是史蒂文斯所言的“必要的天使”,在它自身的事理内。

史蒂文斯也以略显慷慨陈词的方式为天使的必要性辩护,在《高贵的骑手与词语的声音》一文中,他说到:

事实上,有一个诗歌的世界足以与我们在其中生活的世界,或者,我应该说,无疑,与我们将会在其中生活的世界相分别,因为令诗人成为他所是,或曾是,或应该是的那个有效的形象的是,他创造了我们不间断地转向而一无所知的世界,以及他赋予生活那些至高的虚构,没有它们,我们就无从想象它。

这是史蒂文斯的底牌,是一个浪漫主义的底牌,但也是一个虚无的底牌,当天使是“必要的”,或许恰恰表征了它的“不必要”。而天使之所以必要,也正是缘于那个意识形态的幻觉,在《徐缓篇》里,史蒂文斯不得不承认,“最终的信仰是信仰一个虚构。你知道除了虚构之外别无他物。知道是一种虚构而你又心甘情愿地信仰它,这是何等微妙的真理。”而这一真理的微妙之处还在于,史蒂文斯预留了一份难得的清醒,“这一天会来临:诗歌一如天堂,看上去就像一个悲凉的装置。”当诗歌试图替补天堂的空缺,也必然会复制天堂的失落,而问题仅仅在于,它这么做或者这么认为的时候,“这一天”已经来临。

史蒂文斯的诗学再一次印证了胡戈·弗里德里希的观点,现代主义诗歌是一种“去浪漫化的浪漫主义”。史蒂文斯虚构那一“必要的天使”,自然内在于这一西方传统,也来自于他所说的“现实的压力”,诸多现代世界的混乱,让史蒂文斯选择了“逃避主义”的诗学。当然,在史蒂文斯“朝向至高虚构”的过程中,他是在他哈特福德的私人花园里,喝酒,品茶,享受着高雅的艺术生活。不管怎么说,“至高虚构”同时是一种“至低现实”,“必要的天使”越说自己与现实无关,就越与现实有关。

在中国,史蒂文斯所代表的国际传统,早已被兑换为或主流或山寨的本土风格,在争相移植和模仿中,“诗”不仅仅是“这首诗的主题”,也是人生的主题,“朝向至高虚构”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然而,当陶醉于史蒂文斯所营造的诗人是“在向一群精英致辞”的优越感时,不妨仔细品味史蒂文斯在《徐缓篇》中的另一句箴言:“要想有独创精神,就必须有外行的勇气。”所谓“外行”,大概就是跳出“虚构”的幻境,回到热闹的现实,天使尽可以虚构,但别让天使虚构了自我和生活。

撰文|娄燕京

编辑|商重明

校对|薛京宁